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由当届工会委员会推荐选举产生,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是:
一、组织和征集提案;
二、审核提案并进行梳理、分类,确定是否立案;
三、将提案及意见、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四、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听取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检查提案的落实情况;
五、向教代会作关于提案征集、审理及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