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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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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岗位职责
2024-05-08 09:47     (点击: )

一、在学校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主持女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女工委员会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二、组织召开女工委委员会议,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为学校的发展作贡献。

四、教育、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功立业。

五、负责抓实抓好“巾帼建功”、“文明家庭”的评比表彰活动、节日庆祝活动。

六、代表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为他(她)们办实事。

七、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委员会议。遇有重要问题,可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商定。

八、完成学校党政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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