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首页走进工会双代会基层信息师德建设文体协会政策法规学习园地工会文件
公 告
“关爱高考学... 2024/08/24
青岛莱西市非... 2024/07/06
学校举办“清... 2024/07/01
2024全省高校... 2024/07/01
2024年教职工... 2024/06/27
“弘扬劳模精... 2024/06/14
山东工商学院... 2024/05/24

 

友情链接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走进工会>>工作职责>>正文
工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岗位职责
2024-05-08 09:47     (点击: )

一、在学校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主持女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女工委员会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二、组织召开女工委委员会议,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为学校的发展作贡献。

四、教育、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功立业。

五、负责抓实抓好“巾帼建功”、“文明家庭”的评比表彰活动、节日庆祝活动。

六、代表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为他(她)们办实事。

七、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委员会议。遇有重要问题,可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商定。

八、完成学校党政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