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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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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舞协会章程
2013-07-06 15:40     (点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健身舞是融体操,音乐,舞蹈于一体的追求人体健与美的运动项目,经常参加健身舞活动可以达到健身健美,健心的目的。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院工会直接领导下的以健身舞为活动内容的职工文化活动组织,宗旨是:推动和普及我校教职工健身舞活动,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交流,陶冶情操。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凡我校正式职工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登记备案,交纳一定会费,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四条 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五条 协会会员有权对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领导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是会长,理事参加的理事会制,设会长一名,理事二名。
第七条 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组织工作,理事负责协会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等项工作。
第八条 定期召开年会,进行本年度活动总结工作和下一年度活动计划的制定。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九 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常任理事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 条 理事会负责协助校工会组织校内健身舞活动,负责与其他院校健身舞协会间的联系和交流活动。

第五章 活 动

第十一条 积极开展活动是本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十二条 由理事会确定每学期的活动日程。
第十三条 活动的内容:培训,讲解健身舞知识,介绍健身方法练习与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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