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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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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协会章程
2013-07-06 15:45     (点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乒乓球协会是在院工会领导下开展和促进我校乒乓球活动的群众性业余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推动和普及我校教职工乒乓球运动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
第三条 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我校正式职工,经本人申请,协会登记备案,交纳一定的会费,即为协会的正式成员。
第五条 协会会员要自觉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六条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机 构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理事二名。
第八条 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二年。
第九条 会长负责协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第十条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发展,协助会长组织开展活动,负责与其他院校乒乓球协会间的联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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