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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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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协会章程
2018-07-11 19:11     (点击: )

为丰富我院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身心健康,为骑行爱好者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发展我院教职工骑行技术水平,成立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骑行协会。
一、总则
1、本协会是在院工会领导下,开展和促进我院骑行运动的群体性业余组织。
2、本协会的宗旨是组织骑行爱好者,开展以骑行运动为主的健身运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运动热情,组织丰富多彩的比赛活动。
3、为骑行爱好者提供合理的骑行路线,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交流,陶冶情操。
二、会员
1、凡我院正式职工经本人申请,协会登记备案,交纳一定的会费,即为正式会员。
2、协会会员要自觉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3、会员对本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权。
4、协会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一学期或一学年交纳一次)。
三、组织机构
1、会是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2、秘书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3、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组织和开展活动等工作。
4、召开年会,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四、经费
1、经费来源:学校资助、会费收入、拉赞助等。
2、所收会费用于协会会员集体活动,实行帐目定期公开。
五、活动
1、组织教职工开展骑行活动。
2、举行骑行比赛,增进与校内外骑行爱好者的沟通。
六、附则
本章程的实施与解释权归属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骑行球协会。   

山东工商学院骑行协会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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