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文体活动经费开支管理,根据《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类文体活动费用标准如下:
各项活动奖励人数不得超过参与活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奖励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各项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按本活动一等奖发放纪念品一份,其中参加比赛的成员不重复发放。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一、体育类比赛(裁判员)
1.排球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70元,一场(比赛2:0需要时
间30分钟,5:3一小时以上)
2.篮球定点投篮比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100元,一场(需要时间1:30
分钟左右)
3.三人制篮球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40元,一场(需要时间12分钟左右,暂停2次2分钟除外)
4.全场篮球比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100元,一场(需要时间40分钟以上,暂停除外)
5.羽毛球比赛裁判费
⑴团体小组赛60分钟40元;第二阶段:主裁判:50元,边裁判30元(每场)
⑵单打比赛主裁判:15元,边裁判10元(每场约60分钟)
6.乒乓球、毽球、台球比赛:
各协会会员承担裁判,没有裁判费,活动结束后发放不超过120元的纪念品一份。
7.棋牌类比赛:
各协会会员承担裁判,没有裁判费,活动结束后发放不超过120元的纪念品一份。
二、文艺类比赛
舞蹈、合唱、声乐评委:
每人每场300—600元(根据比赛时长、校内、校外评委定费用)
活动帮忙学生每人每场不超过30元
三、协会聘请指导教师的费用
1、合唱团:
合唱指挥:上课时长60分钟,80元
钢伴:一学期共计600元
2、舞蹈:
学生舞蹈教师:上课时长45分钟,30元
舞蹈教师: 上课时长45分钟,40元
3、体育舞蹈:
上课时长90分钟,200元(校外指导老师)
4、瑜伽:
专业瑜伽教师,上课时长90分钟,150元
四、各项活动奖励标准
1、体育类比赛
⑴篮球、排球、足球团体赛奖品标准:
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五、六等奖各600元。
⑵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台球、够级团体赛奖品标准: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四、五、六等奖各300元。
⑶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台球、围棋、象棋等个人单项比赛奖品标准:
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四、五、六等奖各60元。
2、文艺类比赛
⑴单项比赛:
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四、五、六等奖各60元。
⑵团体比赛
按人均不超出单项奖励标准执行
以上相关费用的标准如遇学校政策调整,将按新调整的政策参照执行。
工会妇委会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