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首页走进工会双代会基层信息师德建设文体协会政策法规学习园地工会文件
公 告
第二期“读懂... 2023/06/27
“畅想阅读时... 2023/06/10
“学思践悟新... 2023/06/02
关于转发山东... 2023/05/22
学校举行第三... 2023/05/19
我校在2023年... 2023/05/13
学习党的百年... 2023/04/28

友情链接  

工会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工会制度>>正文
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文体活动各项比赛费用标准
2021-03-20 17:19     (点击: )

为规范文体活动经费开支管理,根据《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类文体活动费用标准如下:

各项活动奖励人数不得超过参与活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奖励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各项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按本活动一等奖发放纪念品一份,其中参加比赛的成员不重复发放。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一、体育类比赛(裁判员)

1.排球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70元,一场(比赛2:0需要时

30分钟,5:3一小时以上)

2.篮球定点投篮比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100元,一场(需要时间1:30

分钟左右)

3.三人制篮球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40元,一场(需要时间12分钟左右,暂停2次2分钟除外)

4.全场篮球比赛裁判费:

体育教学部教师每场球100元,一场(需要时间40分钟以上,暂停除外)

5.羽毛球比赛裁判费

⑴团体小组赛60分钟40元;第二阶段:主裁判:50元,边裁判30元(每场)

⑵单打比赛主裁判:15元,边裁判10元(每场约60分钟)

6.乒乓球、毽球、台球比赛:

各协会会员承担裁判,没有裁判费,活动结束后发放不超过120元的纪念品一份。

7.棋牌类比赛:

各协会会员承担裁判,没有裁判费,活动结束后发放不超过120元的纪念品一份。

二、文艺类比赛

舞蹈、合唱、声乐评委:

每人每场300—600元(根据比赛时长、校内、校外评委定费用)

活动帮忙学生每人每场不超过30元

三、协会聘请指导教师的费用

1、合唱团:

合唱指挥:上课时长60分钟,80元

钢伴:一学期共计600元

2、舞蹈:

学生舞蹈教师:上课时长45分钟,30元

舞蹈教师:   上课时长45分钟,40元        

3、体育舞蹈:

上课时长90分钟,200元(校外指导老师)

4、瑜伽:

专业瑜伽教师,上课时长90分钟,150元

四、各项活动奖励标准

1、体育类比赛

⑴篮球、排球、足球团体赛奖品标准:

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五、六等奖各600元。

⑵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台球、够级团体赛奖品标准: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四、五、六等奖各300元。

⑶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台球、围棋、象棋等个人单项比赛奖品标准:

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四、五、六等奖各60元。

2、文艺类比赛

⑴单项比赛:

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四、五、六等奖各60元。

⑵团体比赛

按人均不超出单项奖励标准执行

以上相关费用的标准如遇学校政策调整,将按新调整的政策参照执行

     

     

工会妇委会

2021年3月

        

附件【附件: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文体活动各项比赛费用标准.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