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歌颂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艺术再现党的光辉历程,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爱党、爱国、爱校、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在“七一”前夕,校工会将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项目
1.书法类作品
2.绘画类作品
3.摄影类作品
二、作品主题
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主题,缅怀党的光辉历程,赞美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回顾我校光荣传统,抒发师生员工爱党、爱国、爱校的真情实感。
作品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书法以庆祝建党95周年、书写相关名言、名句或自勉格言;摄影、绘画作品反映山水风光、改革开放伟大成果、学校建设成果、先进人物等为主题。
三、征集范围
作品作者须为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每位作者作品限投稿1—2幅。
四、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
1.种类:毛笔、硬笔、篆刻等;
2.书法作品规格不大于六尺整张,竖式;篆刻不少于六方,其中附1-2方边款,印稿应贴或印于2×3尺宣纸(竖式)上。
(二)绘画类作品
1.种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
2.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
3.绘画作品使用不大于六尺整张、不小于30cm×30cm的纸张或等同大小的油画布,作品装裱不作要求。
(三)摄影类作品
1.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新闻纪实作品要求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真实,作品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3.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组照作品请按照顺序标明。
4.报送作品须报送原始电子文件(照片、底片的扫描件)。原始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应不小于5mb。
5.凡选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问题,请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五、作品展出与收藏
所有征稿作品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展出。所有参展作品将征求作者本人处置意见,或者退还作者,或者留存学校,请作者本人在提交作品时提出处置意见。
六、报送时间、地点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2016年6月10日。
2. 作品由各单位收集后,集中将作品及按要求应附的相关资料送至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
联系人:袁力;联系电话:6916007;邮箱:gonghui1202@sina.com。
七、活动要求
请各分工会认真推荐、组织本单位爱好书画摄影且有一定艺术水平的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
校工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