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6【7】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教职工。
三、捐赠标准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2016年6月工资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离退休人员除以30天计算)。
四、捐赠方式
采取财务代扣和捐赠现金两种形式。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掌握。
1.认捐代扣:为方便教职工捐赠,对此次“爱心一日捐”活动,拟采用认捐的方式,即捐赠者不需交现金,只需签名确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从2016年7月工资中代为扣缴。
2.现金捐款:各分工会收到个人现金捐款后,作好现场登记,并将捐赠现金汇总后交到学校工会。
五、活动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爱心一日捐”活动旨在促进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弘扬社会正能量而开展的一项教育公益活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单位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捐赠,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教职工做出表率。
3.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捐款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将捐款人员名单和现金捐款交学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202室),同时将捐款人名单电子版发到工会。联系人:冯海霞,联系电话:6916007 (内线66007)。
4.各单位捐款情况将张榜公布,对捐款的使用情况也将张榜公布。
校工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