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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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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最近几项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2-01 16:10     (点击: )

各分工会:

现将工会近期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上报工作

为全面了解2016年各分工会工作,研究确定2017年工会工作思路,请各分工会于1220日前将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电子版即可)报校工会。总结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2017年工作思路,要求有目标、有思路、有举措、有内容。联系人:袁力。

各教职工协会也应于1220日前将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电子版即可)报校工会。联系人:李音铎。

二、做好送温暖工作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校工会将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分工会要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情况,做好困难教职工申报工作。

1. 申请困难补助对象

1) 学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

2)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 三年内购买商品房(用于自住房除外)、家中有机动车辆、安排子女出国留学、在2016年远出旅游休闲者,不得申报2016年度困难职工困难补助。

2. 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家庭人均生活费在烟台市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家庭;

4)因其它原因,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教职工。

3. 申请困难补助程序

1)申请困难补助须在教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进行;

2)自愿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工会按申请条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和电子文件于12月20日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冯海霞。

3)校第六届福利委员会在汇总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做好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1. 做好2016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收缴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2. 会费交纳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会员按照月工资前两栏之和的0.5%交纳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

3. 做好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会费收缴上来后,将100%返回各分工会,用于本单位开展工会活动,服务教职工。

各分工会组织宣传委员按照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会费收缴和使用要依照规定公开透明,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联系人:冯海霞。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登记表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附件【教职工困难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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