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协会: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校工发〔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职工协会工作考核及评选优秀协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及评选优秀依据
依据《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见附件1)进行考核并评选出优秀教职工协会3个,给与奖励。
二、具体要求
1.各教职工协会总结一年来协会工作,形成工作总结。
2.各教职工协会制定2020年活动计划。
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1202房间,电子稿发送至校工会袁力内部邮箱。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
校工会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