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第八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安排,结合各分工会“双代会”代表人数、代表构成情况,现就第八届“双代会”代表团组成及各代表团召集人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组成及召集人
八届一次“双代会”共组建9个代表团。
第一代表团:党群机关、公共管理学院(含东亚社会发展研究院)、图书编辑
召集人:戴绍栋
副召集人:董艳、张浩
第二代表团:工商管理学院(含煤炭经济研究院)、行政机关二
召集人:杨峰丽
副召集人:李君
第三代表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召集人:沙永海
副召集人:于波、王好昌
第四代表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含儒商研究院)
召集人:刘建君
副召集人:程欣
第五代表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
召集人:张奎平
副召集人:田永彩
第六代表团:金融学院(含金融研究院)、经济学院(半岛经济研究院)
召集人:王西兵
副召集人:姜宗建
第七代表团:会计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召集人:尹逊涛
副召集人:王永生
第八代表团:行政机关一、统计学院、国际商学院
召集人:王发明
副召集人:杨海山、肖烨
第九代表团:外国语学院、后勤保障系统
召集人:解晓亮
副召集人:杨光
二、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推选
1、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
2、代表团召集人负责在本代表团“双代会”代表中推选产生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3、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推选产生后,报学校第八届“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三、代表团正副团长的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工作;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和团结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能积极组织本代表团参与“双代会”工作和活动。
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是“双代会”一项重要的工作,各代表团要认真重视,认真组织。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推选工作,务必于15日前完成并将名单报校工会。
山东工商学院第八届“双代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