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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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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烟台市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2025-02-15 15:35 刘言芳    (点击: )

   

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学校可以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报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参加烟台市先进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2019年以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烟台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烟台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曾获得“烟台市劳动模范”或“烟台市先进工作者”称号的、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确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推荐评选条件

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无违法违纪等问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在全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应具有 2019年以来区市级及以上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能级持续跃升,推进16 条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强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力抓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科教强市战略、人才兴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协同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烟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锻造海洋文化、红色文化、葡萄酒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深化文明交流互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加居民收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康烟台建设,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加快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及烟台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组织协调机制、源头治理机制、资源力量整合机制、精细化为民服务机制,以及援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三)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四)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五)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分工会要按照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做好推荐。被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附件3并公示(附件4)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报送

(二)审核。校工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经校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党委同意,学校公告栏公示,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报送烟台市筹委会办公室。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把关,严肃工作纪律。请于2025年218日上午11:00前将烟台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5)和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6)打包报送校工会刘言芳内部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言芳

联系电话:6904966 18006308219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推荐评选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

     进工作者的实施意见》   

2.关于印发《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有关政策说明》的通知

3.会议纪要(模板)

         4.烟台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公示(模板)   

     5.烟台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6.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校工会   

                               2025年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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