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院发〔 2016 〕96 号),结合学校周转房存量实际情况,学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对教职工申请周转房进行了多次讨论,现就讨论结果说明如下:
一、审核原则
从教职工客观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审核分类、标准及说明
1.按照2013年4月24日学校印发的《山东工商学院住宅楼出售分配办法》(院发〔2013〕30号)所制定的打分办法,对本次申请租住周转房教职工进行排序。申请租住周转房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工资、工龄、校龄、婚姻状况、职工身份等的确认,均以人事处及组织部核定为准,确认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2. 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按照以下分档排序,且每个档内,采用积分办法,按照申请教职工积分高低进行排序。
(1)第一档:无房(含按揭房),申请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在烟台五区(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内本人及配偶名下都无房的教职工。
(2)第二档:申请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在校内及学府小区无房,其所居住房屋离学校较远,主要包括房屋所在为福山区、开发区、牟平区、福山区的教职工。
(3)第三档:申请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在校内及学府小区无房,其所居住房屋在莱山区、高新区的教职工。
(4)第四档:申请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在学府小区有房的教职工。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7天(2017年7月3日至7月9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公示结果提交学校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依序安排周转住房。
欢迎监督,电话:6916007。
联系人:李音铎
E-mail:gonghui1202@sina.com
山东工商学院
第六届工会福利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附:教职工申请周转房审核排序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