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六届二次“双代会”)将于2016年3月底召开,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20日
二、征集对象: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内容主要包括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教学教辅、科研、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其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按“关于×××的提案”的格式命名。
2.提案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即案由;另一部分是具体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签字:提案人、附议人需在提案人、附议人姓名栏目亲自签名。
(四)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名或一名以上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
四、提案提交要求
(一)各分工会收集所在单位的提案,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核。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应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因开学已始,六届二次“双代会”会前有关提案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经审核合格的书面提案由各分工会集中递交到学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202),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xx分工会六届二次“双代会”提案。
联系人:隋凤秋。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双代会”代表提案表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附件:/data/attached/file/20160301/20160301082913_937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