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两年来全校广大妇女在不同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激励广大妇女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积极工作,现开展评选“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活动,拟在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22人。
(二)“三八红旗集体”2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和领导班子中有女性领导的单位(可以以部门或教研室为单位)。
2.具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评审
3、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榜样性。
2、每个分工会限报“三八红旗手”1人(女工人数60人以上的可报2人),“三八红旗集体”1个,于2016年1月6日前将推荐表及电子材料报送校妇委会(行政楼1202室)。联系人隋凤秋,联系电话6905796。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山东工商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妇委会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data/attached/file/20151217/20151217005323_257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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