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最近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上报工作
为全面了解2015年各分工会工作,研究确定2016年工会工作思路,请各分工会于12月30日前将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电子版即可)报校工会。联系人:袁力。
各教职工协会也应于12月30日前将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电子版即可)报校工会。联系人:李音铎。
二、做好2015年度困难教职工申报工作
1.申请困难补助对象
(1)学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三年内购买商品房、家中有机动车辆、安排子女出国留学、在2015年远出旅游休闲者,不得申报2015年度困难职工困难补助。
2.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家庭人均生活费在烟台市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家庭;
(4)因其它原因,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教职工。
3.申请困难补助程序
(1)申请困难补助须在教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进行;
(2)自愿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工会按申请条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和电子文件于12月30日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冯海霞。
(3)校第六届福利委员会在汇总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做好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1.做好2015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收缴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
2.会费交纳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会员按照月工资前两栏之和的0.5%交纳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
3.做好收缴会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会费收缴上来后,将100%返回各分工会,用于本单位开展工会活动,服务教职工。
各分工会组织宣传委员按照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会费收缴和使用要依照规定公开透明,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联系人:冯海霞。
四、就读烟台一中高中部的教工子弟晚自习班车停运
根据教职工反映和校工会调研以及烟台市关于校车有关规定,经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原我校就读烟台一中高中部的教工子弟晚自习下学接送班车停运。以后工会也不再负责教工子弟上下学班车的联系。请教职工互相周知,有关教职工提前做好安排。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登记表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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