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首页走进工会双代会基层信息师德建设文体协会政策法规学习园地工会文件
公 告
我校在首届“... 2018/11/27
教职工骑行活... 2018/11/20
校工会集中学... 2018/11/13
我校举办2018... 2018/11/01
中国工会十七... 2018/11/01
校工会召开表... 2018/10/23
校工会赴烟台... 2018/10/12
友情链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五届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标兵个人的通知
2015-11-17 12:53     (点击: )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以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精神,凝聚教职工干事创业正能量,按照烟台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1个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1名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作为参评候选推荐上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标兵单位评选范围:全校各单位、部门。

标兵个人评选范围:全体教职员工,以一线教职工为主。

二、评选条件

(一)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2.在教师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对于教职工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师德师风受到各方面好评,近三年没有出现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二)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评选条件

1.有优秀的思想和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3.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

三、有关要求

学校工会组建评选活动推荐工作小组,组织工会委员对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评选。各分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的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推荐表及15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各一式2份,以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的复印件,于11月20日之前报送学校工会,同时发电子版至工会袁力老师内部邮箱。联系电话:6916007。


附件:1.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表 

          2.烟台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表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1/data/attached/file/20151117/20151117061553_18421.doc
          附件2/data/attached/file/20151117/20151117061610_92735.doc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工会